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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4/19 13:42:05]    浏览数:9972    【收藏本页】  【打印文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9129 号)和对口本科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经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专升本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审处负责全程监督,各相关教学系成立专升本推荐小组,负责本系专升本工作的宣传、组织、联系和推荐。

跨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王隆毅 蒋伟

副组长:潘传中 蒋绍贤  杨珲   卿勇  潘大兵  敬永香

  员:孙小智 谢文全  马成玲  陈明瑶  唐荣伟 王健 方小强  孙玉龙  罗朝阳  王彦  雍磊  陈尧  王洪  高红柳 志林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集体决策的原则。

2. 遵守廉政纪律严禁钱权交易、收送礼品礼金。

(三)选送对象

2019届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不含五年制学生)。

(四)专升本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每学年已按时报到注册并取得有效学籍者。 

2.在校期间(含实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补考(含重修)科目不超过2,分学期开设的课程仍计一门,对口本科学校对成绩有特别要求的以对口本科学校为准。

4.身心健康。  

注:(1)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方可申报专升本。(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3)在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应届毕业生是否获得免试或加分资格,按对口本科学校的规定执行。

(五)专升本对口本科学校与专业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是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核心环节,根据省教厅文件精神,专升本考试由对口本科学校统一组织。

1.对口本科学校规定考试科目与相关要求(注:以对口本科学校的通知为准)

    2.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15日—419

2)报名考试费用:80/人,全部交给对口本科学校。

3专升本考试时间: 61-2日(具体以本科院校通知为准)

4)考试地点:由对口本科学校确定。

(七)选拔程序

各系安排专人负责专升本工作,依据省教厅、主考院校及学院关于专升本的相关文件与通知,负责对本系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咨询、报名组织、学业成绩审核、平时综合成绩折算、考试安排、成绩发放等工作。

1.选拔程序: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教务处下载数据教学系初审合格系主任签字学生处审核签字(有无违纪)教务处审核签字计财处网上交考试报名费组织考试(以对口本科学校要求为准)

2.学院严格按照对口本科学校的计划要求进行选拔。

3.符合选送条件的学生,由我院统一组织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校。

4.对口本科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划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以内(具体录取人数由对口本科学校确定),拟录名单按对方学校要求进行公示。

5.升本学生编入对口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大三年级学习;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予以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 

6.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为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严格按照省教厅文件及各主考本科院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专升本的组织、考核、录取工作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818-2309348

2.教务处分别向各系转发对口主考院校2019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请各系参照其要求推荐毕业生。

3.为确保“专升本”考试的顺利与安全,相关教学系要选派一至两名老师负责带领参考学生到对口本科院校。

4.请相关系部学生登录四川教育网高教处工作栏目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9129号)文件。

5.本细则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附件: 附件1 平时综合成绩折算标准.doc   附件2. 学生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 各教学系联系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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